2017年冬训队员选拔标准
一、总则
(一)为使得冬训队员的选拔机制更加合理、公平,特依据《厦门大学登山协会章程》制定此标准。
(二)本标准由理事会拟定并通过,在每年纳新前公布后生效。
(三)理事会对此标准有最终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四)由理事会确定当年冬训队长、领队,并由理事会确定当年的老队员名单。
(五)按照本标准给每个申请队员打分,按高分到低分排序。
(六)最终队员名单由理事会通过。
二、选拔程序
(一)个人递交申请
(二)预选
(三)集训
(四)发布正式名单
三、选拔标准说明
(一)本标准分预选和集训两部分。
(二)预选重视态度,集训态度与能力并重。
(三)选拔以分数为主要参考指标。评分原则上由各活动负责人和老队员进行、理事会监督,选拔结果交理事会审议通过。
(四)面试后次日公布预选名单,预选通过参与集训人数25人,可适当浮动;集训结束后根据集训表现和考核情况确定最终人选,预计人数20人,可适当浮动。
(五)在评分基础上,队伍构成将依次优先考虑新老比例、男女比例、年级分布、校区分布等问题。
(六)一些重要指标具有“一票否决权”,凡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七)在提供基本信息时故意弄虚作假者直接淘汰。
(八)预选结束时落选同学可再提出申请,经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可以一起参加集训,表现突出者视同预选通过,参与最终评选。
(九)队员选定后不再更改,除非理事会总数1/3以上提出异议,理事会将再开会讨论并做出决定。此期间如果相关同学闹情绪、破坏团结,直接淘汰。
四、预选评分细则(100)
1. 申请书(20)
评分标准:依据每份申请书的情况,对比评分。
2. 冬训心理(20)
评分标准:由面试部分给出,会结合日常的情况调查。
3. 个人特长(20)
评分标准:自身具有的冬训过程中所需的特长,包括厨艺、摄影、文笔、文化建设或其他队长和领队认可的特长(这里不指体力和技术上特长,主要依据平时表现及个人陈述评定),有一项5分,累计不超过20分。
4. 协会认知(20)
评分标准:对协会情况的了解程度,主要包括协会历史、组织架构、文化建设等方面内容,由面试部分给出,会结合日常的情况调查。
5. 以后可能发挥的作用(20)
评分标准:基础分10分,主要依据队员在日常活动及日常交涉中所表现出的各方面能力及个人意愿评定。
五、集训评分细则(100)
1.集训表现(50)
评分标准:
(1)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2)迟到第一次扣2分,以后每次多扣2分,无上限;
(3)训练态度消极、不认真,经提醒无改进,一次扣2分;按集训项目计算次数,由队长或其他老队员认定,无上限;
(4)技术讲座迟到超过20分钟、体训与外出拉练迟到超过30分钟、技术培训迟到超过60分钟(时间计算以队长时间为准),视为无故缺席;
(5)体训迟到、请假造成的缺量务必在当日之后一周内于队长或其他队长认可人员监督下补齐,否则视为无故缺席;
(6)周末活动或讲座请假,不扣分,但视为缺席(请假理由包括上课、考试、生病以及其它经队长和领队认可的理由);
(7)缺席两次(不包括体训请假,其余无故缺席、请假情况合计),视为主动退出冬训。
2.集训考核情况(45)
评分标准:理论考试、医疗考核、上升下降、营地建设和绳结五部分各占8分,定向越野作为野外生存技能占5分。考核分数按照比例作相应折算。
3.个人特长(5)
评分标准:自身具有的冬训过程中所需的特长,包括厨艺、摄影、文笔、文化建设或其他队长和领队认可的特长(这里不指体力和技术上特长,主要根据平时表现及个人陈述评定),有一项2分,最多不超过5分。
六、其他
(一)以下涉及分数均针对集训评分。
(二)预选前至少参加过一次体训。
(三)家长意向。必须取得家长的同意,并签署家长同意书。
(四)是否挂科。以上一学年第二学期成绩为准,挂一科扣5分,挂两科否决(此条不涉及新生)。
(五)协会贡献。担任过部长加2分,担任过理事加3分。
(六)积极参与。本学期海岛露营、野外技能培训、长泰徒步、坂头骑行、植物园定向活动,参与三项加1分,四项加1.5分,五项加2分(此条不涉及部长会、理事会成员)。
(七)恋爱问题。集训及正式冬训期间,禁止队内恋爱;集训期间若出现恋爱情况,双方直接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