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与答疑 针对《厦门大学登山队新队员选拔标准(试行)》
一、前言 鉴于试行标准(下称“新版”)与往年标准(16、17年,由于16、17版本相差不大,故不作详细区分,以下统一称“旧版”)相比,篇幅、框架、条目变化较大,同时雪山章程其他配套文件尚未完成。为使有志于加入登山队者对新版有一较为全面认识,并使本届理事会制定者意图不至遭到往者与来者的误解,故作此《分析与答疑》篇。如阅读本篇后仍有疑惑,或有对于标准的建议和想法,欢迎直接于文末评论。本文主要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理事会观点。文末附旧版与新版链接。
二、原因 (一)对旧版的评价 1、杂乱: (1)新老队员选拔内容杂糅:旧版总则中说明理事会确认老队员名单于集训前公布,同时选拔标准说明中说明评分者“原则上由老队员以及理事会”成员担任,此意义显然表示旧版评价对象并不包括老队员而仅针对新队员。再结合作者对协会近两年雪山、冬训与骑行选拔实际情况了解,老队员“选拔”显然不在协会近年历次所公布选拔标准适用范围内。但旧版中经验和技术一项第一条“有无雪山经验”却显然是针对老队员进行评价,且占比达10%。 (2)计分与非计分标准杂糅:或称“报名要求与评分细则杂糅”。多项具有一票否决性质的报名要求内容被列于评分细则中。 (3)不同评分角度内容杂糅:将选拔对象所具有的队伍经历或协会管理层任职经历所蕴含的“参与”与“技术”价值混为一谈、共同评分、互为附加,对单一价值的评价不够准确。
2、执行性弱: (1)评分细则包含较多难以量化评价内容:“登山心理”“登山申请”“个人心理素质和团队精神”合计占比12%,增大了实际评分工作中老队员个人因素影响以及评分工作难度。 (2)“灵活”评价范围大:除上条所述外,包括“情况由当年队长或参与决策者给予评定”或类似用语的条数达到6条,占评分细则计分条数总数的50%,可“灵活”分数占比达40%,增大实际评分工作中老队员个人因素影响以及评分工作难度。 (3)选拔流程不明确:何谓“初选”?何谓“登山集训”?评分细则适用于哪一阶段?协会近两年登山队实际选拔过程与新版试行标准一致,被四个主要时间节点划分为有始有终的三部分(详见本篇五、(三))。旧版所述流程含义不明,甚至可说与实际执行方式差异巨大。 (4)个别条款不具执行价值:参考协会实际运行情况与近年选拔情况,协会主体为本科生,登山队新队员主体为大一、大二、研一。而“马拉松”条目所含分数,对于年龄不达标且(或)刚刚来到厦门、才接触到以厦马为代表的马拉松运动的上述主体而言,基本没有意义。此条所具有的引导目的,应包括鼓励增强长跑耐力、体力和积极参与厦马两方面,但实际中前者因选拔当年难以参加而不能发挥引导作用,后者参考近年厦马协会参与情况走势可以得出并未完全起到预期效果的结论。此外,所谓“五一、十一大型活动”说法已与现实不符,且普通会员作为众多参赛者之一势必难以表明其特殊价值,实际举办大型活动中能够体现出协调、组织能力者基本属于部长会成员,此条应归入部长参与分数中而不应单独列项。 (5)引导性不足:旧版对于选拔过程中各阶段评价并未设置达标性要求,其评价内容对于具有被动性的新队员而言所具有的引导性容易遭到削弱。在以往报名人数有限的情况下,基本只要不是排名最末或有重大不利条件就能规避淘汰风险。
3、导向性不合理: (1)行事价值与协会应有价值不符:可“灵活”分数占比可达一半,这种分数分布体现出的并非严谨、细致、公正、客观的行事作风,而是试图留出较大主观余地的心态,或是对于选拔标准能否发挥应有作用的不介意。 (2)各评分角度分配不合理;活动参与30%,技术28%,态度与表现15%,其他个人情况14%,管理参与13%。首位应为技术,其次应为活动参与及管理参与,再次方为态度与表现及其他个人情况。各角度占比应分档次存在一定差距。(详见二、(二)3、)
4、主要内容可供参考: (1)总则所述原则及具有一票否决性质的报名要求有其合理性,无特殊理由应继续沿用。 (2)选拔过程中的要求、纪律有其合理性,无特殊理由应继续沿用。 (3)所包含的评分内容涉及较为全面,可供参考,以免重新制定时思虑有所不周造成错漏。
(二)对新版的需要 1、旧版不利于协会形象: 作为协会核心活动重要文件,不仅是该活动的指导性文件,同时也是对协会整体方向与会员意识的引导,应体现出协会所倡导的严谨意识与极致追求。旧版文义不明、文序混乱、划分不当、导向不正、执行不力等情况,对观察者所可能造成的不良观感及其对协会形象潜在的负面效应令人难以接受。
2、新的发展形势:机遇、挑战和风险 (1)校方关注:协会及登山队目前在体育部、校团委、学生处等单位及邬校长等领导处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对于各方可能提供的支持,我们应报以最佳的状态。 (2)社会环境: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户外运动的发展、科技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环境的变化,要求我们如果想要将协会的精神文化传承、发展下去,就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能力,在安全的前提下谋得更高、更雄厚的技术水平积累。维持原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能基本保障协会的生存无忧,但在商业雪山攀登活动普及趋于全民运动、国内高校新兴户外或登山社团及个人遍地开花的状态下,必须看到各商业攀登团队、社团及个人间所存在的对于山峰资源、赞助资源和社会影响力的竞争。交流与合作确实存在,但竞争亦有其必要,维持原状等于自掘坟墓。 (3)技术进步:协会及登山队目前处在发展的上升期。自主修路的实现、老队员数量的阶段性增长是目前能够进行技术突破和积累的证明。此外,攀岩队的重建也为协会技术积累提供可能。错过这一机会窗口,将需等待下一时机,然而谁也不知道下一次会否有合适的人选能够把握住合适的机会。 (4)制度建设:理事会意图完善并改进协会章程体系。尽管此项工作很大可能无法完成,但不会因可能的失败而放弃。“照章办事,各司其职”将是管理制度可能的发展方向。新版只是所预设协会章程体系下雪山章程体系文件之一。
3、新的导向:技术>参与>其他 (1)技术:精神文化(包括制度在内)是协会生存的根本,而技术是协会赖以发扬精神的载体。技术是协会的核心竞争力,没有技术的进步便没有登山协会的进步(是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考虑到协会发展现状与目标,我们理当重视技术进步,将“技术”放在选拔首要地位。登山队队员首先应对自身基础技术能力有所要求。 (2)活动参与:可以体现出新队员对协会的理解和认同程度以及体力、耐力、身体协调能力、组织能力等,并且一定程度上决定队伍成立之初的磨合程度。为获得对协会具有相对完整和正确认识、较深认同以及能力较强,同时相互较为熟悉的登山队队员,活动参与亦应居于重要地位。但其所体现内容并不绝对,且队伍磨合也可于选拔过程进行,故次于技术。 (3)管理参与,体现新队员对协会已经发挥的价值,同时体现其对协会所具有的理解和认同,以及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此外同样意味着一定程度的队员熟悉程度。此部分体现的是协会对于参与协会管理者所做贡献以及在履职过程中所培养的价值的认可与肯定。但协会不应将管理与技术两体系混为一谈,对于管理体系的服务与价值可以通过技术体系进行鼓励,但不应无限制。同时此部分实际并非面向所有人,过高分值将导致严重的不公平现象。因此应处于能够体现出其重要性但又不至于造成绝对入选或落选处境的状况。 (4)态度与表现及其他个人情况基本属于主观可“灵活”内容,应尽可能减小其在选拔评分中所起作用,并尽可能采取消除其“灵活”性的方式进行评分。
三、原则 1、文义明确: 配合相应材料清楚说明选拔相关内容。
2、执行性强: (1)限制弹性空间,以减分制、合格制等认定方式削弱个人因素影响。 (2)删去与实际不符内容,依据合理现状制定。
3、划分合理: (1)新老队员评价分离。 (2)报名要求与各阶段选拔评价标准分离。 (3)各阶段选拔评价标准相互独立,难以量化内容与可具体量化内容分离。 (4)评价角度相互独立,评价角度设计全面。
4、基础达标: 规定冰雪技术、攀岩技术、体力及预选评分总分达标要求,提高预选评分分数每一分对希望入选登山队的新队员所具有的价值。
5、末尾淘汰: 在出现人数超过限度情况下,能够依据新版,于达标基础上实现择优录取。
6、进阶提高: 为优秀新队员创造追求空间。
7、导向明确: (1)技术>参与>其他;各部分比例有异,但所需投入无差。 (2)鼓励进步,鼓励发扬协会精神文化,鼓励全面发展,鼓励积极参与。 (3)严谨细致,公平公正。
8、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革故鼎新。
四、体例(不一定全部适用于本篇) 1、基本框架: 包括总则、报名要求、选拔流程、面试评价概略、预选评分细则、集训要求概略以及选拔说明共7个区块。
2、具体细分: (1)区块下可分为部分、项目、条目三级,如“(一)体力”“1、日常体训”“(1)出勤”即分别为“部分”“项目”和“条目”。 (2)项目下如无多条内容则无需分条,部分下如无多项内容则无需分项,区块下如无多个部分则可直接列项。
3、分数标注: (1)统一以“【】”注明分数。 (2)各部分统一标注于标题之后,各项目与条目统一标注于标题冒号之后,解释性语句之前。 (3)各部分均有标注,一个部分下包含多个项目的各项目均有标注,一个项目下包含多个条目的各条目均有标注。
4、解释说明: (1)对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区块,如无细分部分,则以项目方式注明。 (2)对需要进一步解释的部分,在标题下以正文形式直接注明。 (3)对需要进一步解释的项目与条目,在分数后以正文形式注明。 (4)项目如有细分条目,则对该项目的解释说明自然适用于其下各条目。
5、标点符号: (1)区块或部分下未细分项目的,以句号表示该部分的结束;区块或部分下有细分项目的,则以句号表示各项目的结束。 (2)各条目以分号表示该条目的结束。 (3)各条目内有多个并列内容的,也以分号进行间隔。
五、解读 (一)总则 1、理事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登山队是协会下属队伍,包括登山队队员选拔在内的协会重大事务决定权归于理事会。
2、本标准为本届理事会意图建立的协会章程体系中雪山章程内容之一。今年试行,历年沿用,可进行修订,但不作“xxxx年登山队(新)队员选拔标准”或类似条例、标准。
(二)报名要求 1、第一、九条为软性标准,无明确衡量指标,但凭本心,人皆可见。
2、第二至七条为硬性标准,如有不符即无报名资格。
3、第八条为半硬半软性标准。感情之事不可言说,作此规定自有道理。由于登山过程中所需的理性与爱情的感性相冲突,极大可能会影响个人乃至队伍决策;同时登山队活动过程中强调队伍集体氛围,过分紧密的二人感情极大可能会产生对他人的排斥效应,有损于其他队员情绪,形成对其他队友不利的心理影响;此外,极大可能出现的感情波动不利于二人情绪稳定,形成对自己和爱人不利的心理影响。综上,恋爱关系有极大可能会对登山队氛围与安全产生影响,造成悔之不及的结果。 因此,请为自己、爱人、其他队友生命与内心感受考虑。如在报名时存在恋爱关系,请二人择一报名;如在队内产生感情,请保持自我克制,或二人择一留在队内。
(三)选拔流程 1、选拔于每学年第二学期至第三学期进行。共分为三个阶段,以雪山动员会、面试、预选期考核及出征仪式为节点。
2、雪山动员会一般在每年五月初,其后一周时间为提交报名材料时间,一周后报名截止,进行面试并公布预选队员名单。
3、面试后约一个月时间为预选期,于每学年第二学期考试周前进行预选期考核并公布集训队员名单。
4、每学年第三学期为集训期,出征仪式一般在第三学期倒数第二个周末,届时公布正式队员名单。
(四)面试评价概略 1、面试部分主要为难以具体评分的个人情况,故不进行评分。由老队员于面试后就包括这六方面在内的个人整体情况评价进行的讨论,给出预选队员名单。
2、属于难以具体评分的个人情况,在面试部分考虑后不再纳入预选评分考虑范围。
(五)预选评分细则 1、从体力、技术、理论、参与、态度、其他和附加七个方面对预选队员进行综合评分,以期使预选队员整体水平在预选期内获得提高,从身体和精神上达到登山队队员标准。同时,为有志于加入登山队者指明方向,发挥登山作为协会核心活动对协会整体发展的带动作用。
2、细则重视加强可执行性以及削弱可“灵活”性。
3、技术与理论知识作为登山活动的根本,占比合计48%。其中冰雪技术与高海拔知识为主要,攀岩、定向及其他为队员参与登山活动综合能力需要,居次要。
4、“(二)技术1、冰雪技术”得分达不到18分,即此条未达到满分30分的60%,视为不合格。鉴于冰雪技术在登山队活动中的基础性,此条不合格者不得获得集训队员资格。
5、预选评分总分达不到49.2分,即在除去“(四)参与1、2、4”部分第一学期期末至第二学期学期初开始接触协会的会员基本上或大概率无法获得的18分的情况下,未达到满分82分的60%,视为不合格。登山队队员选拔宁缺毋滥,为激励新队员努力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总分不合格者不得获得集训队员资格。
6、有关态度、表现部分,一般为减分制。一般情况下不进行认定,认定权力由理事会委托老队员配合队长执行。
7、有关参与部分,一般为合格制。一般有资格者不进行否定,认定权力由理事会委托老队员配合队长执行。
(六)集训要求概略 1、协会常规原则、纪律为主。
(七)选拔说明 1、队员人数与比例限制为标准情况,供参考,视当年具体情况可有适当调整。
2、各类需认定内容所需材料会尽量于2018年雪山动员会前完成并于会后随其他报名材料一道公布。但若理事会未能及时完成,且未另行通知,则需新队员主动于报名材料中体现或于预选期考核前主动向老队员说明,否则未认定责任自负。
3、十公里/八公里长跑将于预选期内组织一次统一测试,由于底线数据缺乏不便确定,故今年不设达标时间,能够跑完即可。若统一测试时无法完成,须于预选期考核前与队长或队长委托的其他老队员另行约定时间补测。始终不能完成则不得获得集训队员资格。
4、攀岩技术属于与雪山攀登联系相对紧密的技术,为鼓励登山队队员提高自身攀岩能力,为登山队未来技术型发展奠定基础,故参考兄弟社团与协会以往要求,设“登山线一”与“登山线二”。前者为达标性质,未能于预选期考核前完成“登山线一”者不得获得集训队员资格;后者为提高性质,按所达到水平对应预选评分细则中相应得分。“登山线一”与“登山线二”仅为分类,并非数量,两类线路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线路由攀岩队配合登山队确定。
5、集训期可能导致不能获得正式队员资格的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伤病、行为恶劣、态度不端、家庭因素等。
6、由于新版大幅度压缩了评分过程中弹性空间,再结合近两年雪山、冬训、骑行新队员选拔实际执行情况中所存在的较大弹性执行状况,以及对确实符合协会生存与发展需要的个例进行有限的特殊对待符合常理的事实,相关特殊考虑理应标注于选拔标准中,公开公正进行。就如同对于愿意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或具有重大科研学术成果但成绩相对不够优秀者,因为符合国家区域发展或学科发展需要,在推免中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7、针对争议,不同情况有权发言者应不相同,应分为不同等级,例如理事会权限、部长会权限、老队员权限、全体队员权线、特定队员权限等。“限制”默认前提为一般情况下所有人都具有发言权,如果换成“赋予”则表明默认前提为所有人都不具有发言权。对于某些争议场合下不适合发言者,例如争议焦点对象本身、对争议情况缺乏了解者等,应限制其发言权利,以避免延长争议时间、复杂争议状况以及偏斜争议结果。
六、答疑 原计划将常见新队员问题与老会员可能对新版提出的问题在此做一整理,以Q&A形式进行解答。但时间精力有限,而协会事务与个人事务无限,写至此已无法继续进行,尚祈见谅。如阅后仍有问题,请自行提出,得闲则解答。也欢迎其他理事代为解答。
huegg 2018.03.12
huegg 2018.03.13
huegg 2018.03.14
huegg 2018.03.15
附近两年登山队选拔标准与试行标准链接:
2016年登山队队员选拔标准
http://xiadadengxie.com/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29&fromuid=49460
(出处: 厦门大学登山协会论坛)
【雪山】2017年登山队队员选拔标准
http://xiadadengxie.com/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03&fromuid=49460
(出处: 厦门大学登山协会论坛)
厦门大学登山队新队员选拔标准(试行)
http://xiadadengxie.com/bbs/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88&fromuid=49460
(出处: 厦门大学登山协会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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