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huegg 于 2023-5-25 15:11 编辑
时过境迁,未有实效,仅供参考。这是我自己起草的建议稿,未经理事会审批,也未和旁人进行过有效讨论。虽然感觉它符合“提供除了帮助以外的一切支持”的戏言,不过谁知道呢,说不定谁有用咯。
百年计划委员会工作手册 2019-2021
第一章 委员会设立 第二章 委员会与理事会关系 第三章 委员会与登山队关系 第四章 委员会与部门关系 第五章 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六章 委员会工作内容 第七章 委员会成员 第八章 委员会奖惩 第九章 委员会例会
第一章 委员会设立 8条 第一条 委员会是受本届理事会委派成立以负责筹备和落实百年校庆计划的专门委员会,是百年校庆计划中除校庆登山队以外的另一执行主体。全称“厦门大学登山协会百年校庆计划委员会”,英文全称“The Committee of the Centurial Anniversary Plan of Xiamen University Mountaineering Association”。 第二条 委员会不影响理事会原有权责。 第三条 委员会在事务安排、人员更替、权力行使等方面具有一定独立性,但应在常规情况下定期、特殊情况下不定期向理事会汇报,确保获得理事会对委员会的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委员会工作内容包括计划制定与计划保障。 第 条 委员会工作目的为带动协会登山水平和社团建设水平提高,实现个人与集体的共同进步。 第 条 首批委员会成员由本届理事会任命,须包括在任理事会成员。 第 条 委员会成员还可包括其他在校老会员、离校老会员、骨干新会员、协会指导老师。 第 条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主持开展委员会工作。
第二章 委员会与理事会关系 4条 第 条 委员会成员与理事会存在部分或全部重叠。 第 条 委员会与理事会应避免因为人员的重叠而混淆二者的权责界限。 第 条 委员会与理事会的重叠程度应随计划开展逐步下降至较低水平,保持相对稳定,直至计划完成,委员会解散。 第 条 委员会对理事会负责,受理事会监督。
第三章 委员会与登山队关系
5条 第 条 委员会与例行登山队无直接领导关系,但应协调好校庆登山队与例行登山队关系,降低校庆登山队对例行登山队的影响。 第 条 委员会与校庆登山队人员可以部分重叠,数量应不超过委员会总人数一半。 第 条 委员会直接负责校庆登山队各项会内、校内、社会联络与协调工作的开展。 第 条 委员会直接选拔校庆登山队队员,监督校庆登山队主要队员对其他队员的职务委任。 第 条 委员会监督校庆登山队上述工作以外的其余各项工作开展。
第四章 委员会与部门关系
2条 第 条 委员会与部门无直接领导关系,不得直接干预部门事务或要求部门成员提供帮助。 第 条 委员会需要部门协助时,应通过会长与部门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在不影响部门正常事务运作的前提下请求协助。
第五章 委员会工作制度 9条 第 条 委员会工作原则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积极思考、靠谱负责,杜绝拖延、拒绝逃避,互相帮助、互相监督、互相信任。 第 条 委员会工作纪律为诚信、守时。 第 条 委员会周内工作时间为每日08:00-20:00。 第 条 委员会周末工作时间为每日08:00-20:00,加上委员会例会用时。 第 条 委员会工作时间不包括上课、实验或不得不参加的协会活动所用时间。 第 条 委员会实行例会制,由主席承担会议主持,每周召开或停开本周例会。 第 条 委员会实行承包责任制,由主席负责协调、监督,各人承担本人或本小组事务。 第 条 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制,重大事务决策应由全体审议通过,允许委员个人或小组决策的事务应在决策前告委员会周知,情急决策须于决策后尽快上报。 第 条 委员会工作分期为前期2019.03-2019.12,中期2020.01-2021.04,后期2021.04至工作结束。
第六章 委员会工作内容
6条 第 条 委员会工作前期主题为筹备,中期主题为保障,后期主题为总结。 第 条 委员会前期第一阶段,即2019年暑期攀登开始前,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委员会组织磨合、今年登山事务、能够保障今年登山的初步赞助合作与未来赞助合作意向、用于对外发布的校庆登山队2019-2021登山意向版计划、校庆登山队的队员招募宣传、委员会人员更替方案。 第 条 委员会前期第二阶段,及2019年暑期攀登开始至2019年年底,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用于对外公布与实际执行的校庆登山队的2019-2021登山确定版计划、百年计划宣传、校庆登山队的队员招募、校庆登山队与例行登山队协调方案制定、与各地登山管理机构对接。 第 条 委员会中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持续关注校庆登山队动态、督促和协助校庆登山队落实各项训练与攀登计划和其他队伍事务、校庆登山队会内联络、校庆登山队校内联络、校庆登山队与赞助方联络、校庆登山队与离校老会员联络、校庆登山队与例行登山队协调、校庆登山队与协会其他活动协调。 第 条 委员会后期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百年计划成功庆功、督促和协助校庆登山队完成各项登山善后工作、百年计划执行效果与经验总结。 第 条 委员会其他可选工作内容主要包括配合历任理事会制定和落实“2022徐妈2.0愿景”全面改革计划。
第七章 委员会成员
8条 第 条 委员会由若干委员构成,其中一名任主席。 第 条 委员会首任主席由本届理事会任命。 第 条 委员会成员任命实行推荐制,任意委员均可提名新委员,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被提名委员获得委员资格,并报理事会知晓。 第 条 委员会被提名委员及其提名者应保证被提名委员遵守工作手册要求。 第 条 委员会成员不设固定任期,但最少应不短于一个季度。 第 条 委员会成员退出实行申请制,任意委员有意退出应提前至少15天向主席提交退出申请,详细说明退出原因,并提名至少一名新委员,委员会审议通过后该申请委员离职,并报理事会知晓。 第 条 委员会成员应不少于5人,少于5人则可由任意委员发起解散,经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委员会应与理事会交接工作,交接完成后解散生效。 第 条 委员会成员应不多于15人,以避免委员会本身事务过分冗杂,影响工作效率。
第八章 委员会奖惩 15条 第 条 委员会为鼓励积极进取等优良行为,反对消极怠工等不良行为,实行奖惩制度。 第 条 委员会成员正常离职,颁发主席签署、理事会审核、加盖协会印章的委员履职证书,以表彰和纪念该委员为协会未来所付出的时间与心血。 第 条 委员会成员正常离职,颁赠时任委员会合影,以纪念该委员与委员会一同奋斗的时光。 第 条 委员会历任成员离职合影张贴于协会固定办公或活动场所,以纪念委员会为协会未来所付出的时间与心血。 第 条 委员会工作结束后,委员会史连载发表于协会微信平台,并逐篇收录于协会论坛与网盘,以表彰和纪念委员会为协会未来所付出的时间与心血。 第 条 委员会每季度评选一次季度最佳委员,于论坛登山角版块通知公告分类公示,颁发主席签署、加盖协会印章的季度最佳委员证书,奖励协会停用装备一个,以资鼓励。 第 条 委员会每年评选一次年度最佳委员,于论坛登山角版块通知公告分类公示,颁发主席签署、加盖协会印章的年度最佳委员证书,奖励全新攀岩鞋一双或动力绳一条或冰镐一对或登山包一个或冲锋衣一件或登山鞋一双,以资鼓励。 第 条 委员会主席获得相应证书由会长签署。 第 条 委员会成员轻度违反工作原则或纪律,主席予以口头警告。 第 条 委员会成员30天内累计3次口头警告者,记1次严重警告,记入会议记录。 第 条 委员会成员严重违反工作原则或纪律,主席予以严重警告,并记入会议记录。 第 条 委员会成员被予以严重警告并记入会议记录者,30天内再次严重违反工作原则或纪律者,主席给予第2次严重警告,记入会议记录,取消该委员评奖资格,并要求该委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