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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厦门大学第十一届定向越野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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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4 20:4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xyy_xuma 于 2012-12-5 23:13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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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越野挑战赛规则
第一条:为方便厦门大学第十一届定向越野挑战赛(以下简称定向)参赛队员更好的了解本活动,方便定向工作人员理解并诠释比赛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比赛开始时间为12月9日上午8:00,比赛起终点地点:厦门大学三家村学生广场,整场比赛关门时间为 最后一组出发后的2.5小时;
第三条:本次比赛设置等待区,起点,终点,休息饮水区,地点均为厦大本部三家村学生广场(具体场地安排详见附件),设置普通点标点若干处,分布于校区(包括厦大本部以及学校后山)内,其具体地点将以发放比赛地图方式告知。
第四条:比赛选手将按照所领取的出发号码按从小到大顺序出发个人赛和团体赛ABCDEF四条路线同时出发,间隔时间(包括一分钟的预读图时间)为5分钟。参赛选手不允许提前抢图读图,提前越线出发。在前一组队员出发时,下一组队员需要在准备区等候,不准越线。
第五条:团队赛实五人一组的单项赛制即五人共用一张地图,每组(个人赛即每人,以下同)所得物品为:指北针一个,地图一张,哨子一个,打卡纸一张,指卡一个(每支队伍需交押金100),队伍号码纸五张(个人赛一张),请确认本组所在组别并检查好物品是否得齐,打卡纸,指卡序号是否与自己组别对应。比赛过程中损坏物品须赔偿,比赛结束后所有物品须归还,协会对定向地图拥有版权,地图不可进行拍照及复制。
第六条:所有参赛人员需将号码纸须粘贴在身体明显处,团体比赛过程中五人必须同时跑点,不允许分散去找,每二人之间的距离不能超过25米,沿途会有工作人员监督检查,当发现有上诉违规现象,工作人员有权暂时拦截,若队员不能在1分钟之内集合,该团队成绩作废。任意两组参赛人员之间在比赛过程中严禁对路线内容进行沟通。若在比赛过程中出现跟跑现象,两队人员参赛成绩作废。
第七条:凡在签到时间内未持本人学生证进行签到队伍及个人,一律视为弃权。
第八条:凡在关门时间前未到达终点者,其参赛成绩作废。
第九条:团队赛参赛队伍在比赛前三分钟缺少队员,或学生证持有者本人不参赛者,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第十条:凡未凑齐对应的点标点,或未按照地图背面的跑点顺序到达终点者,需按原顺序重新跑点(此处指的是跑错的点),不跑点者,其参赛成绩无效。电子打卡详见附录。
第十一条:凡发现使用任何交通工具代步,在出发后更换队员或代跑者,团队赛该参赛组成绩作废(个人赛个人成绩作废)。
第十二条;在出发时故意阻拦其他参赛队员行进者,无论其是比赛尚未开始,已开始还是已结束,均给予口头警告,并将其最终成绩加三分钟,再次发现者,参赛成绩作废。
第十四条:凡在比赛过程中发现穿越地图中标示的不准穿越区域,参赛成绩作废。
第十五条:凡在比赛过程中或出发前使用各种方式联系现行出发人员以获取比赛信息的个人或团队,参赛成绩作废。
第十六条:凡在比赛前通过工作人员获取比赛信息者,经查实,相关参赛人员取消参赛资格。相关工作人员清理出工作团队。
第十七条:本次挑战赛同时使用人工打卡及电子打卡,其中成绩以电子打卡为准。当电子打卡器出现非人力不可预料事故导致打卡错误时,到达终点后参赛人员有权并须立即对成绩提出质疑,并由裁判组根据人工打卡纸复议重新判定成绩。成绩公告栏上为最终成绩,不可再议。
第十八条:参赛人员可在签到区,起点总裁判处,终点,各点标点查阅该比赛规则,队员有权要求相应地点工作人员进行解释。如对规则、比赛结果有异议,总裁判具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九条:比赛过程中参赛人员发现其他参赛人员有违规现象,有义务及责任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应证据。
第二十条:参赛员有责任及义务保护自然环境。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仅适用于本次比赛,不代表往届和今后的定向比赛。

违例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被视为违例,违例者视违例程度给予口头警告至取消参赛资格的处罚:
1.在出发区越位(提前)取图和抢先出发者;
2.接受别人的帮助,如指路、寻找点标、使用点签者;
3.为别人提供帮助,如指路、寻找点标、使用点签者;
5.故意不按比赛规定顺序行进者;
6.不按规定位置佩戴号码布或者行进过程中号码布遗失者;
7.有其他违反比赛规则行为者。

成绩无效
有下述情况之一者,比赛成绩将被判为无效:
1.有证据表明在比赛前勘察过路线者;
2.指卡中无该点记录,且没有该点签图案或点签图案模糊不清,确实无法辨认者;
3.在检查卡片上不按规定位置使用点签者;
4.在比赛结束(指终点关闭)前不交回检查卡片及定向地图,指北针,指卡者;
5.超过比赛规定的终点关闭时间(检查点一般也在同一时间撤收)而尚未返回会场者。
6.为从对手的技术中获利,故意在比赛中与对手同路或跟进者;
7.在比赛过程中暗中更换队员者。
8.有意无意地造成国家或他人的重大经济损失和破坏自然风景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肇事人承担。

其他处理
1.比赛途中参赛选手因伤、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完成竞赛时,可自行退出比赛,退出比赛后必须尽快到终点成绩统计处打卡,读取指卡信息。
2.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出现事故时,队长或附近工作人员应第一时间向本营联系。联系方式:何昌毅 18030026850
3.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出现迷路至无法辨识所处方位时,立即向身边的大路靠近向路人求助,或联系本营,联系人:何昌毅 18030026850
4.若比赛同条线路出现成绩相同现象,由主裁判商定比赛结果。

比赛结果及奖励办法
1个人赛分男子组及女子组,各取其前5名,分记1~5名给予相应奖励(每条线路容纳人数15人,当人数不够时男女混合,则该条线路每个男生多计时10分钟(待商定))
2.团体赛每条线路取前3名,分记第1,2,3名给予奖励
3.当出现同一条线路比赛出现队人以上参赛选手结果相同时,在排除了跟跑嫌疑后,比赛结果由主裁判商定;若为跟跑,则处罚见上。(待商定)
4.未获奖人员(或团队)在闭幕时有机会获得由主办方提供的纪念品(纪念品待商定)(就是抽奖活动)


厦门大学第十一届定向越野挑战赛筹备小组保留最终解释权!


厦门大学登山协会
2012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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