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呢们的夺命队医 于 2017-9-18 16:49 编辑
厦大登协攀岩活动管理条例
适用范围
“厦门大学登山协会(以下简称‘厦大登协’)攀岩活动”是指由厦大登协主办或承办的,在厦门大学素质拓展基地人工攀岩墙(以下简称“岩壁”)进行的,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活动内容 (1) 岩壁例行的周三、周五攀岩训练; (2) 由厦大登协部长会安排在岩壁或野外进行的攀岩活动; (3) 厦门大学攀岩赛等其它比赛活动 在厦门大学素质拓展基地其他训练器械上进行的高空活动(例如天梯、跳板),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参照本管理细则执行。
第一节 人工岩壁攀爬纪律 基于协会实际情况,以下的注意事项是所有攀岩者都应遵守的。特别是刚刚接触这项运动的会员,更应该引起重视。 对于有一定攀岩经验的会员,这些规则应该内化为习惯的一部分,并且时刻起到监督和表率作用。 (1) 具有心脏疾病、高血压、恐高症等不适宜攀岩运动疾病的会员应慎重攀岩,酗酒后等精神亢奋状态下严禁攀岩; (2) 体重大于90 kg者不得上攀; 穿着宽松适当的运动装,把手脚指甲剪短(否则容易折断),长发者须将头发扎起(否则有可能卷入保护装备中); (3) 进行必要的热身训练,以免拉伤肌肉; (4) 攀爬时,不允许随身携带手机、硬币等物品,不允许佩带任何饰品(包括手表、手镯等),以防坠落砸伤他人。涉及宗教和信仰的物品除外,但厦门大学登山协会和保护者对因此发生的意外情况免责; (5) 初学者进行抱石和上攀,应配备一名攀岩经验丰富的会员进行保护; (6) 保护员进行保护过程中不得与其他人攀谈,必须实时关注上攀者攀爬情况,并依据具体情况进行正确的保护操作。建议保护员在上攀保护过程中佩戴线手套(劳保手套); (7) 当保护员做保护时,其他人员不要与其闲聊干扰保护; (8) 平移抱石过程中原则上手点不超过第三块岩板,脚点不超过第一块岩板; (9) 上攀前需自行穿戴安全带(余出至少8厘米)并打好适当的保护绳结(推荐“双8结”),初学者需在经验丰富者指导下完成。在与保护员进行相互检查(Double Check)之后方可上攀; (10) 上攀过程中严禁使用挂片、暗洞借力,以免突然坠落造成伤害; (11) 岩壁上方进行挂绳、收绳、修点作业时,下方严禁站人,以防被高空坠物砸伤。作业人员有义务确保下方无人; (12) 岩壁上方有他人进行攀爬时,不建议在下方进行抱石运动; (13) 爱护装备,严禁踩踏绳子,不熟悉锁具、保护器等各类装备之前,不得随便碰触和使用; (14) 岩壁活动均须遵守该岩壁使用规则。
第二节 保护、挂绳操作规范 保护人员: (1) 通过攀岩定向组保护操作认证的协会会员方有资格在岩壁进行保护操作; (2) 经攀岩定向组允许进行保护操作练习的会员,在进行保护操作时必须有副保人员看护才可进行; (3) 校外友好个人或者团体经体育教学部允许在岩壁进行攀岩时,可由该团体成员进行保护操作,厦大登协对其保护操作的规范性有监督义务,但对因错误操作而产生的后果免责; (4) 攀爬者体重不应超过保护者1.5倍。
保护规范: (1) 器械: a) 岩壁允许使用8字环类保护器、管式保护器进行保护操作,新绳保护优先选择管式保护器操作; b) 原则上不允许会员使用GriGri进行保护,只有技术操作极为熟练,经攀岩定向组允许的会员可以使用GriGri进行定线等操作; (2) 操作: a) 严格按照规范动作(以攀岩定向组教学为准)进行保护操作; b) 保护员给予新会员必要的提醒与指导(如double check、不能抓踩挂片、绳在两手之间等); c) 上攀前保护员与攀爬者必须互相检查,并给出明确的上攀信号后才可攀爬; d) 保护员必须专心,时刻注意攀爬者情况,禁止聊天、吃东西、接打电话,发现一次提醒,两次警告,三次取消保护资格。每发现一次都在岩壁日志做相关记录,超过一次后需在论坛岩壁芭蕾板块上检讨。 e) 线路上方有人攀岩时,保护员应该提醒下方不得有人逗留; f) 保护者周围不能有阻碍或可能妨碍保护操作的人员逗留; g) 保护员无论如何不可双手离开制动端; h) 保护人员连续打保护不得超过一小时,不得超过5次;打完后要休息10分钟以上再打。 (3) 保护事故处理: a) 一般性事故惩罚由攀岩定向组组长自行决定,情节严重者由部长会或理事会商定处罚措施; b) 查实后如由不可抗因素出现事故,可取消处罚; c) 查实后如由于个人因素出现事故,则必须重新学习操作、经认证后方可再次进行该操作。
挂绳规范: (1) 在设置顶绳保护站时,必须先在内部方形钢管上设一个临时保护,保护挂绳人员自身安全; (2) 保护站所用扁带至少一个要挂在封闭环里面,细扁带需要将2个扁带都挂在封闭环里面; (3) 挂绳时要用一个扁带加一个主锁设置一个备份保护,主锁扣在主绳攀爬端。 (4) 扁带缝合处不应处于直接受力点,保护站主锁锁门相对,大头朝下; (5) 动力绳攀爬端朝向岩壁;
第三节 技术资格认证 顶绳保护资格认证: (1) 保护资格1个学年过期; (2) 至少每学期初进行新的保护认证(由攀岩组组织,并且邀请之前已经通过保护认证的会员),以前经过认证的会员在未通过新学期认证时,鼓励多练习; (1) 保护学习必须在攀岩组的组织下进行; (2) 从未通过保护认证或保护资格过期的会员需在认证前2到4周内在攀岩组组织下进行10次以上的保护实践; (3) 保护实践每天最多5次,5次以上按5次计; (4) 参加攀岩组统一组织的认证,经笔试和实际操作考核通过即具有独立操作资格; (5) 未进行保护操作半年以上的会员必须在有副保护资格会员副保护下进行5次以上的保护实践并重新通过操作考核认证方可进行保护操作。
挂绳资格: (1) 经攀岩组统一学习、考试和认证方可获得资格; (2) 新队员挂绳必须由具有挂绳资格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3) 经过挂绳认证后,只能在活动当日负责人的许可下挂绳; (4) 若要求非活动时间挂绳攀爬,则必须具有挂绳资格且保护经历一年以上,申请者必须尽到攀岩组值班负责人的职责。
先锋攀爬资格: (1) 具有保护资格; (2) 具有挂绳资格; (3) 在有先锋攀爬资格人员的监督下爬过2次假先锋,2次真先锋。
先锋保护资格: (1) 具有保护资格; (2) 具有挂绳资格; (3) 具有先锋攀爬资格; (4) 在有先锋保护资格人员的监督下打过2次假先锋保护,2次真先锋保护。
下降资格: (1) 由历年攀岩组组长、会长教授; (2) 除历任攀岩组组长、会长外,认证通过者也不可独立操作;若要下降,需在现任攀岩组组长、会长监督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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